罕见!四箭齐发,强化关键物项出口管制
2025年10月10日,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罕见同步发布四则出口管制公告(2025年第55-58号),对以下四大类战略物资实施严格出口管制:
部分稀土设备与原辅料(含萃取剂、矿石、冶炼设备)
部分中重稀土金属及化合物(钬、铒、铥、铕、镱等)
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全产业链物项
统一实施时间:2025年11月8日起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等
核心目的:维护国家安全、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保护战略资源
锂电池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(公告2025年第58号)管制范围覆盖“材料-设备-技术”全链条
➡属于管制物项→ 报关单备注“属于两用物项”+管制编码
➡参数接近但不属管制 → 备注“不属于管制物项”+具体参数
➡海关质疑期间,货物不予放行
中重稀土金属及化合物(公告2025年第57号)
精准锁定五大关键稀土元素
➡所有氧化物、化合物、混合物(含粉未形态)均纳入管制
➡合金涵盖锭、块、丝、粉等所有物理形态
稀土设备与原辅料(公告2025年第56号)覆盖“采-冶-分-制-回收”全工艺链
关键设备(部分示例):
离子型稀土矿智能连续除杂沉淀设备(>5000 m/8)
稀土电解槽(电流6000-30000A,石墨阳极+钨阴极)
真空感应还原炉(真空度>1x10-3Pa,熔炼量10-300kg)
稀土永磁用气流磨(粒度<5um,氧含量<80ppm)
磁感应强度>1.5T的充磁压机
多线切割机、激光切割设备等磁材加工装备
原辅料管制:
稀土矿:氟碳铈矿、独居石、离子吸附型矿
浮选药剂:含羟肟酸/磷酸酯类捕收剂
萃取剂:P507、P204、环烷酸、N235、C272 等关键分离试剂
聚焦高端工业应用,排除珠宝用途
➡此类材料广泛用于半导体切割、精密光学、航空航天等领域,属典型 “军民两用” 物项。
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与应对建议
高风险领域
锂电池出口企业(尤其高能量密度产品)
稀土永磁、磁材制造商
超硬材料贸易商与设备出口商
新能源汽车、储能系统整机出口商(含电池)
应对策略
立即开展物项自查:对照公告参数,判断是否落入管制范围。
申请出口许可证:涉及管制物项,须提前向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局提交许可申请。
联系人:廖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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